2026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6/4/7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

联系人

王文亮

项目名称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

单体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富淼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委托我公司对其年产22.5万吨水溶性高分子及22万吨功能性单体建设项目(一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田慧、李婉茹、彭建海

时间

2025.10.31-11.2  

企业陪同人员

王文亮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甲胺、乙二胺、环氧氯丙烷、硫酸、氢氧化钠、二乙烯三胺、丙烯酰胺、丙烯酸、氨、尿素、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氢氧化钠100%丙烯酸100%其他粉尘100%丙烯酰胺100%100%

噪声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二甲胺、乙二胺、环氧氯丙烷、硫酸、氢氧化钠、二乙烯三胺、丙烯酰胺、丙烯酸、氨、尿素、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该建设项目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C266,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2、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3、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为了便于对企业员工突发情况进行及时救治,开通绿色通道,应与大型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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