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安全评价报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500109)

文字:[大][中][小] 2026/2/10     浏览次数: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WH20250500109

行业类别

化工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项目简介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吴炜,主要负责人陈玉喜,注册资本33187万元,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是一家以基础化工产品为主导,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品为支撑的现代化、综合型的化工企业。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公用辅助工程已建成,并于2025年1月开始投料试生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原辅材料液氨、氢气和产品稀硝酸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的涉及情况为,经辨识:(1)本项目涉及的氧化反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2)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氨、氢气(开车点火用,不储存);(3)本项目涉及的稀硝酸装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稀硝酸罐区一、稀硝酸罐区二均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装置在建成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2025年4月7日,受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装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根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田莉娟

组长

1600000000200506

 

项目组成员

 

赵明

组员

1700000000300688

余志德

组员

1500000000301807

李祥兵

组员

1600000000300515

祁冬东

组员

1600000000300547

徐颖

组员

1800000000300366

 

报告编制人

田莉娟

组长

1600000000200506

赵明

组员

1700000000300688

 报告审核人

李思容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田莉娟孙红敏、赵明

专家评审情况

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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