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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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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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安庆生命科技园)6号楼A座4层 |
联系人 |
陈清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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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材料技术转化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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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5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清泉,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系枫霞泉(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8号安庆生命科技园6号楼A座4层,专注于功能材料的实验室小试技术转化至放大批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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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
董玉轩、陈乐 |
时间 |
2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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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陈清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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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四氢呋喃、盐酸、甲苯、正己烷、乙酸乙酯、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三氯甲烷、二氯乙烷、茚、硫酸、乙腈、氢氧化钠、甲醇、二氯甲烷、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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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评价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等,通过风险分析法和检查表分析法等调查分析和评价,对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材料技术转化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设置以及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拟设置的防护设施可行性进行预评价,结论如下: (1)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材料技术转化中心项目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①化学因素:四氢呋喃、盐酸、甲苯、正己烷、乙酸乙酯、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三氯甲烷、二氯乙烷、茚、硫酸、乙腈、氢氧化钠、甲醇、二氯甲烷;②物理因素:噪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2)本项目的选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等方面,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的总体布局、建筑卫生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拟采取了防毒、防噪声等措施,在保障落实,并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5)本项目拟采取的应急救援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保障落实,并吸收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后,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在后期设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实,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障试运行和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则安庆聚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功能材料技术转化中心项目建成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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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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