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全评价报告

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羟烷基酰胺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600202)

文字:[大][中][小] 2025/12/5     浏览次数: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羟烷基酰胺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600202)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评价类型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

项目简介

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恩公司”)法定代表人程臻,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情况为:(1)本项目羟烷基酰胺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甲醇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2)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3)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2025年2月19日,受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即组建项目评价组开展工作,项目评价组认真分析研究了有关资料,多次实地查看现场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且与建设单位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换,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细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根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田莉娟

组长

1600000000200506

项目组成员

组员

1700000000300688

余志德

组员

1500000000301807

李祥兵

组员

1600000000300515

祁冬东

组员

1600000000300547

组员

1800000000300366

报告编制人

田莉娟

组长

1600000000200506

组员

1700000000300688

报告审核人

施腾龙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田莉娟、赵明

评价结论

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羟烷基酰胺改扩建项目(一期)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2011]41号令)(2017年修正)的发证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


黄山市博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羟烷基酰胺改扩建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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