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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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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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黄山天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生物质香料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10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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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化工工程、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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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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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黄山天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8日,公司地址位于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26号(黄山歙县化工园区),注册资金11636万元,法定代表人孙传健,主要从事香料、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黄山天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生物质香料建设项目(一期)于2019年7开始试生产,后因安全许可、首次工艺等问题重新履行了三同时手续。自2022年03月起,天香公司先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年产1500吨生物质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进行了首次工艺论证、安全条件评价以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并均取得了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在落实整改过程中考虑到企业生存,天香公司于2023年09月委托设计单位合肥上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变更设计并通过了由黄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审查,该变更设计将年产1500吨生物质香料建设项目(一期)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副产二乙胺、双戊烯(蒎烯/柠檬烯)以及回收套用的四氢呋喃、甲苯、正庚烷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两重点一重大情况:本项目涉及甲苯和天然气(锅炉用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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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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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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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田莉娟 |
组长 |
160000000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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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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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 |
组员 |
16000000003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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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炜 |
组员 |
1500000000301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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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 |
组员 |
170000000030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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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 |
组员 |
170000000020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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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涛 |
组员 |
150000000030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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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祥兵 |
组员 |
16000000003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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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祁冬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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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田莉娟、赵明、李祥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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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通过黄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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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黄山天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生物质香料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范围:①副产品:191t/a双戊烯(蒎烯/柠檬烯)、575t/a二乙胺;②回收套用溶剂:450t/a四氢呋喃、4000t/a甲苯、800t/a正庚烷,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2011]41号令,2017年修正)的取证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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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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