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5/8/1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合肥联创光学有限公司车载光学产业园3#厂房1F-3F

联系人

查全肆

项目名称

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

项目简介

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公司”)系上市公司“联创电子”控股公司,智行公司成立于202167日,法定代表人曾吉勇,注册地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长安路交口西南角集成电路标准化厂房A1号楼4楼,是一家集光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等制造,以及销售的公司。智行公司于2023年投资新建“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形成年产1200万颗车载影像模组的生产能力。

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于20253月建成并试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解该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20254月特委托我机构对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内容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张斯虎、彭建海、杨卿

时间

2025.4

企业陪同人员

刘贤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二氧化锡、铜烟、丙烯酸、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100%;噪声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项目生产类型归类于C397(电子器件制造)规定内容,确定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智能驾驶车载影像模组研发及制造中心项目(二期)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主要负责人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2、后期新入职的接害岗位人员应及时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继续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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