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全评价报告
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3000吨聚乙烯医用专用料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3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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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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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3000吨聚乙烯医用专用料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5030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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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化工 |
评价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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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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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29日,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城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方庆忠,主要从事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生产、销售。 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投资建成了2.5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一期一阶段),主要建有生产装置(1#超高PE装置、掺混料仓及风机房、PE包装车间)、储存设施(乙烯罐区、己烷罐区、己烷中间罐组、综合库、烷基铝棚、1#成品库A)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该项目(一期一阶段)已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常运行中。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3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3000吨聚乙烯医用专用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辨识,本项目产品虽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涉及到溶剂回收套用己烷(序号2789)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2025年01月,受中玺新材料(安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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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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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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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田莉娟 |
组长 |
160000000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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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赵明 |
组员 |
170000000030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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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德 |
组员 |
150000000030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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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兵 |
组员 |
16000000003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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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冬东 |
组员 |
160000000030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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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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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施腾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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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赵明、田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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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通过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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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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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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