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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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长华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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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霞虹路66号 |
联系人 |
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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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长华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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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长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霞虹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仲力。占地94.4亩,已建成氨基甲酸甲酯生产线、氨基甲酸乙/丁酯生产线、氨基甲酸羟丙酯生产线、硫酸铵生产线、N-甲基氨基甲酸甲酯生产线、N-甲基哌嗪生产线、乙基哌嗪生产线,可实现年产氨基甲酸甲酯4000t/氨基甲酸乙酯300t、氨基甲酸羟丙酯700t、氨基甲酸丁酯500t、N-甲基氨基甲酸甲酯3000t、硫酸铵4420t、N-甲基哌嗪2500t、N,N-二甲基哌嗪100t和N-乙基哌嗪400t的能力,并于2022年正式投产运行。 用人单位建立了以总经理为职业病防护第一责任人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成立了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指定安环部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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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余毅、张斯虎、韩曙 |
日期 |
2025.3.10 2025.3.17-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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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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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氨、甲醛、硫酸、乙醛、甲醇、丁醇、甲胺、氢氧化钠、硫酸铵、哌嗪、氨基甲酸甲酯粉尘、氨基甲酸乙酯粉尘、氨基甲酸丁酯粉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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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化学物质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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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对安徽长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评判:综合得分为65,综合得分大于60的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安徽长华化工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及时进行充气,保障其气量充足,处于正常使用范围内,并定期进行检查。 2、应对洗眼器及水管管路进行及时维修,保障洗眼器水压充足,能正常使用。 3、便携式氨有毒气体报警仪应定期进行送检,保障其正常、有效使用。 4、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员工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应将检查督促员工在工作时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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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评审,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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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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