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全评价报告

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磷霉素系列、肾上腺素系列、尼可刹米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400193)

文字:[大][中][小] 2025/4/27     浏览次数: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磷霉素系列、肾上腺素系列、尼可刹米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WH20240400193

行业类别

医药

评价类型

安全条件评价

项目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皖江大道与苏州路交叉口

项目简介

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药业”)原名为安徽长臻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8日,2023年7月18日因名称变更更换了营业执照(2024年1月24日,因注册资金变更,再次更换了营业执照),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皖江大道与苏州路交叉口,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方进,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长峰药业厂区现有项目情况:2023年2月,铜陵东部园区特色原料药、制剂、高分子材料项目(一阶段)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2024年1月通过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磷霉素系列、肾上腺素系列、尼可刹米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拟选址于长峰药业现有厂区内。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2022年修订)辨识,本项目所生产的四个产品(米库氯铵、肾上腺素、消旋山莨菪碱、磷霉素钠)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且不涉及溶剂回收套用,但因生产过程中伴有盐酸、甲醇、乙酸(生产过程中生成的危险化学品均做废液处理)危险化学品产生,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祁冬东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266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祁冬东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266

余志德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0987

施腾龙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462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1064

潘国均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657

施强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893

报告审核人

胡玲燕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祁冬东、余志德赵明、施强

专家评审情况

2024年7月16日,铜陵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磷霉素系列、肾上腺素系列、尼可刹米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

评价结论

安徽长峰药业有限公司磷霉素系列、肾上腺素系列、尼可刹米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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