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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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徽美祥实业有限公司(新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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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祥南路2号 |
联系人 |
陈总 1396580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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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安徽美祥实业有限公司(新厂区) 地 址: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祥南路2号 行业类型:树橡胶制品业 生产产品及产量:年产50000只轴箱、200台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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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陈乐、韩曙、彭建海、董玉轩 |
时间 |
调查:2025年1月5日 检测:2025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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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陈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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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二甲基甲酰胺、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二氧化硫、硫化氢、1,3-丁二烯、四氯乙烯、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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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用人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混合粉尘)进行检测,共设8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用人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硫、硫化氢、1,3-丁二烯、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四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规定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噪声进行检测,共设23个岗位,所有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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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定期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其防护效果。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的要求,为接触化学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发放相应的防毒面具及滤毒罐(7#滤毒罐主要防护酸性气体和蒸汽,如:二氧化硫、氯气、硫化氢、氮氧化物等;3#滤毒罐主要防护有机蒸汽,如:苯、氯气、丙酮、醇类、苯胺类、二硫化碳、四氯化碳、氯仿、溴甲烷、氯甲烷、硝基烷等。)。硫化工应选用7#滤毒罐,涂胶工应选用3#滤毒罐,并监督其佩戴情况,同时应为噪声作业的岗位发放防噪声耳塞。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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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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