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5/1/21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市开发区皖江大道与长风路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

陈江涛

项目名称

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投资建设了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厂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达870余亩,项目投资为15亿元,建设了一座年产5万台整车的汽车工厂,是国内首个专用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包括冲压、焊装、涂装以及总装等汽车四大工艺生产线,项目2016年6月建成以后由安庆振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冲焊分厂、涂装分厂生产,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负责总装分厂生产和整体运营管理,自生产以来主要进行新能源汽车车身制造。

2023年末,振宜汽车有限公司与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的土地、厂房、设备租赁协议,由振宜汽车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由于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现有产品线生产能力不能满足振宜汽车有限公司的需求,因此拟实施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改造项目,主要对现有的冲焊分厂内设备及布置进行重新调整,总装分厂内总装线、涂装分厂内生产线等不进行调整,同时调整生产班制(单班改双班),实现年新增5万台车身及零部件生产能力,总形成年产10万台车身及零部件的能力。待项目建成后全部移交振宜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及运营,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拟建项目已于2024年8月7日在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首次备案时间:2023年9月7日,项目代码为(2309-340860-04-02-30660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4年8月,安庆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安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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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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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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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正丁醇、异丙醇、2-丁氧基乙醇、戊烷、己烷、磷酸、镍及其化合物(硝酸镍)、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氧化钙、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电焊弧光、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三类第二十四项第7种(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确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1、拟建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拟建项目若涉及外协单位,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设备装置维护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吹扫、冲洗和强制通风等措施,消除或减少存于有限空间的尘、毒物质,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为工人发放合格、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密闭空间作业时需安排2名以上工人,1人工作,1人监护,应满足GB8959、GBZ/T205的要求。

4、建设单位在出具本报告后,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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