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评价报告
|
评 价 信 息 表 |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1000052) |
|||
|
行业类别 |
化工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七路600号 |
|||
|
项目简介 |
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捷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30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七路600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程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N-甲基吡咯烷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及公用辅助工程已建成,并于2023年12月开始投料试生产。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原辅材料甲胺、硫酸,回收套用40%甲胺水溶液,副产物(部分作为燃料,不储存)氢气、四氢呋喃、正丁醇,公用辅助工程使用的氮气(压缩的)、柴油、天然气(管道输送不储存)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装置在建成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2023年5月4日,受宿州晟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装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 |
|||
|
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根 |
|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
田莉娟 |
组长 |
1600000000200506 |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李祥兵 |
组员 |
1600000000300515 |
|
|
黄炜 |
组员 |
1500000000301939 |
||
|
赵明 |
组员 |
1700000000300688 |
||
|
徐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
|
余志德 |
组员 |
1500000000301807 |
||
|
报告审核人 |
祁冬东 |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田莉娟、李祥兵 |
|||
|
专家评审情况 |
通过审查 |
|||
|
评价结论 |
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
现场开展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