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评 价 信 息 表 |
||||
|
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199) |
|||
|
行业类别 |
机械行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项目地址 |
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9号 |
|||
|
项目简介 |
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安庆市供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始创于1994年。2000年8月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省工商局变更注册为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3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祥静,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站前南路7-(1)-11号,生产地址位于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9号,主要从事管卡哈夫节、橡胶垫(哈夫节内密封件)生产、销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该企业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庆应急〔2019〕1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0日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根 |
|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
胡涛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张秀娟 |
成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
|
郭新姣 |
成员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
|
方新超 |
成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
|
许微微 |
成员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
|
报告审核人 |
朱国安 |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许微微、方新超、郭新姣、张秀娟 |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12月14日通过评审 |
|||
|
评价结论 |
其结论性意见汇总如下: 1、外部安全条件单元:本次安全评价的厂房与外部四周防火距离均符合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 2、总平面布置单元:本厂区总平面布置较合理,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安全防火间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单元: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不属于限制、淘汰及落后类;选用的主要生产、储存设备均能较好匹配整个生产过程,但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检测报告已过期。 4、公用辅助工程单元:厂区的供电、供、排水设施齐全,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公辅设施均运行正常,但厂区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装置未进行2024年度定期检测,故同发公司将防雷接地装置检测合格后,方可满足安全生产、生活和事故救援的需要。 5、安全管理单元 (1)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完善了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按规定要求为企业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安全投入能满足生产需要等。 (3)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能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厂区各岗位作业人员均实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有效,生产至今未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就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时的条件而言,安徽同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成后企业安全现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
|||
|
现场开展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