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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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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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远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轴承类部件产品生产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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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滚动轴承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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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三期纬十三路北侧安徽远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4#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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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远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9年01月31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三期纬十三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马桢明。经营范围包括轴承、轴承套圈、轴承配件、汽车配件、机械零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轴承设备及轴承检测设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与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及技术)。 2023年8月14日,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表,准予“安徽远大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轴承类部件产品生产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40822-04-01-442260。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数字化厂房、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422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新能源汽车轴承类部件产品10000吨。 2024年5月27日,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庆应急〔2019〕1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评价小组对本项目危险性的分析,辨识出了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选用合适的分析方法对划分的分析单元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其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做出了明确的结论。评价小组最后将上述所有工作情况汇总,现已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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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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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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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飞 |
组长 |
S01103200011020100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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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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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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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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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娟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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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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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周飞、郭新姣、方新超、徐颖、张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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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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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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