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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对该企业各岗位接触的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丙烯酸、正丁醇、二氧化氮、氨、乙酸乙酯、乙酸丁酯、MDI、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硫化氢、盐酸、臭氧、正丁醇、异丙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异丙醇、丁酮、乙二醇等化学有害因素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接触限值要求。
2、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对该企业各岗位接触的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打磨清洁工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其余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3、高温
对该企业各岗位接触的高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4、工频电场
对该企业各岗位接触的工频电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工频电场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建议
1)加强现场管理,督促打磨清洁工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2)应对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的密封性,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6)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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