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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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炼油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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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高花亭 石化四路20号 |
联系人 |
方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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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炼油二部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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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始建于1974年7月,1999年重组改制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安庆石化公司”)。经过四十多年发展,已成为中国石化在沿江中上游炼化企业当中唯一一家“油、化、纤、电”一体化的企业。目前拥有炼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年,并拥有合成氨、粉煤气化、丙烯腈、腈纶等化工生产装置。 炼油二部成立于2003年4月,下设常减压区域、催化区域、重整区域、硫磺区域、RLG区域、综合管理组。2010年建设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2013年9月投产。2014年11月,通过了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职业病防护竣工验收,并取得批复。2017年3月,完成国Ⅴ柴油质量升级220万吨/年液相柴油加氢装置升级改造。2018年2月完成原油提硫改造。目前炼油二部主要装置包括800万吨/年炼油装置 (包括5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Ⅱ)装置、200万吨/年重油加氢装置、220万吨/年连续液相柴油加氢(Ⅴ)装置、200万吨/年催化裂化(Ⅲ) 装置、50万吨/年气体分馏(Ⅲ)装置、双脱(Ⅲ)装置、10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180万吨/年S-Zorb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硫磺装置 (包括Ⅰ套硫磺回收、Ⅱ套硫磺回收、Ⅲ套硫磺回收)、Ⅲ套120吨/时溶剂再生、Ⅳ套220吨/时溶剂再生、Ⅴ套200吨/时溶剂再生、Ⅰ/Ⅱ/Ⅲ酸性水汽提装置、SKBR装置)、RLG生产装置、烷基化生产装置以及配套气体辅助生产设施。配套所需公辅工程分别在相应的水务部、炼油二部及储运部供应管理。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中国石化安庆石化公司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原皖安监健函[2017]60号)等相关规定,委托我公司对炼油二部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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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彭建海、卢昭志、陈乐、张斯虎、余毅、董玉轩、杨卿 |
时间 |
2024.7.11-12、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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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杨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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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硫化氢、氨、汽油、液化石油气、苯、二甲苯、抽余油、酚、硫酸、其他粉尘、噪声和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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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用人单位综合评分为75分,故: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炼油二部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持续改进性建议: 组织管理 1、继续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包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健康管理档案;职业健康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此次评价检测中部分点(如压缩机、泵)噪声检测值达90dB(A)以上,应提醒员工进入高噪声区域前正确佩戴好防噪耳罩或耳塞。 工程技术 1、定期对各装置区的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褪色和破损的警示牌。 2、定期对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障其密封性和防护设施效果,完善维护检修记录。 3、在维护检修及非正常生产情况下,设置好必要的防护设施,应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必要时应先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要求开展作业。 卫生保健 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检查,按周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预防性告知 1、炼油二部大型检维修为外委作业,应对外协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对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应急救援措施、警示标识、个体防护用品等进行考察,不得委托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如企业聘用临时工作作业,应同时加强对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继续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 3、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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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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