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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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徽省宏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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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里仁东路 |
联系人 |
濮春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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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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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余毅、韩曙、任鹏、汪银、江文静 |
时间 |
2024.5.13、2024.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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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濮春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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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噪声、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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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100%、苯乙烯10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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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6.结论 1)本次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进行检测,共设3个工作岗位,4个检测点,所有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的苯乙烯进行检测,共设2个工作岗位,5个检测点,所有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设6个工作岗位,6个检测点,接触噪声岗位的噪声声级强度除拉直机外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建议 1)建议拉直机区域设置相应的隔音设施,使高噪音区域相对隔离,建议调整拉直工作业时间,督促其佩戴防噪声耳塞。 2)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应对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4)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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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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