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评价报告
|
评 价 信 息 表 |
||||
|
评价报告名称 |
南宝精细化工材料(安徽)有限公司高端涂料、胶粘剂及配套树脂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700116) |
|||
|
行业类别 |
化工 |
评价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
|||
|
项目简介 |
南宝精细化工材料(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宝(安徽)公司”)成立于2022年08月23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孙德聪,注册资金贰仟贰佰万美元。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南宝(安徽)公司拟在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口片区(勇进路与八路湖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建设高端涂料、胶粘剂及配套树脂项目(一期)。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辨识,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共计三大类38种,其中20种产品和3种回收套用溶剂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本项目“两重点、一重大”的涉及情况为,经辨识:(1)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2)本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丙烯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3)本项目各生产、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2024年2月1日,受南宝精细化工材料(安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
|||
|
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夏炎 |
|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
项目负责人 |
陈明广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418 |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李祥兵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327 |
|
|
陈明广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418 |
||
|
赵明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1064 |
||
|
罗健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774 |
||
|
潘国均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3000657 |
||
|
报告审核人 |
王斌 |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李祥兵、陈明广、赵明、罗健、潘国均 |
|||
|
专家评审情况 |
通过审查 |
|||
|
评价结论 |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
现场开展照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