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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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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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 |
联系人 |
王霞18306644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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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安徽泰阳织造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枞阳经济开发区新楼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倪俊龙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3MA2MRF7F69 行业类型:化纤织造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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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调查:董玉轩、陈乐 采样:董玉轩、彭建海 |
时间 |
调查:2024.7.28 采样:202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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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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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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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氢氧化钠100%、噪声77%、高温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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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氢氧化钠检测结果评价 对用人单位接触氢氧化钠的岗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水处理工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加权容许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声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对用人单位接触噪声的13个岗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织机挡车工1、织机挡车工2、织机挡车工3的40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其余岗位均符合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①纺织设备运行时会进行周期性的撞击,会发生振动、摩擦等,产生噪声大; ②车间内各工序布置紧凑而未设置隔断分区,高噪声设备与低噪声设备未分开布置,如:低噪声的穿筘机布置在高噪声的织机旁; ③织机车间内设备数量多、密度过大,产生的噪声大; ④员工工作时间长,接触时间长。 2.建议 1)用人单位为员工配备使用的防噪声耳塞基本满足噪声超标岗位员工的使用需求。 2)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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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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