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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厂无机废水处理及应急联动系统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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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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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厂无机废水处理及应急联动系统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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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N772环境治理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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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煤化工基地企业孵化器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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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1)项目的备案或立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办理备案,备案号为:2209-340664-04-01-689097。 (2)项目的用地情况 2024年1月30日,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淮北鑫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面积40012m2,租赁期限为五年,项目用地范围及面积在土地宗地范围及面积内。 (3)项目行业分类和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改),建设项目属于“N772环境治理业”。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原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第19号),本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设施不涉及落后或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项目前期依法履行各阶段程序情况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已完成前期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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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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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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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 涛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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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 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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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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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娟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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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坤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3000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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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微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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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徐颖、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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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7月30日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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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厂无机废水处理及应急联动系统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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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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