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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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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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庆金野新材料有限公司耐磨合金材料生产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RX24-GP-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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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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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洪铺路18号安徽博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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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金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8年08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洪铺路18号(安徽博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号厂房),法定代表人为刘子枫。经营范围包括纳米金属材料 、3D打印金属材料,高温合金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热处理,粉末冶金材料和设备生产、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汽摩配件、矿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1月19日,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安庆金野新材料有限公司耐磨合金材料生产扩建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11-340822-04-01-237350),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金属粉末500吨。 建设单位租赁安徽博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厂房(3662.63㎡)作为生产场地,并购置中频炉、雾化制粉系统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生产。生产设备由生产厂家发运至项目所在地,建设单位自行定位及安装,生产场地(2#厂房)、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等公辅工程依托于固有设施,均为利旧;2#厂房内部检测室、会议室、破碎机和球磨机房等隔断场所自行搭建改造。 2022年4月,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8月,陕西天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2024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我公司评价组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勘测和调研,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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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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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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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飞 |
组长 |
S01103200011020100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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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徐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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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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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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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娟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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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胡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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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周飞、郭新姣、方新超、徐颖、张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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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安庆金野新材料有限公司耐磨合金材料生产扩建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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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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