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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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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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太湖县花冲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60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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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加油站 |
评价类型 |
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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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北中镇花冲村横潭组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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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太湖县花冲加油站(以下简称“该站”)拟选址于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北中镇花冲村横潭组10号,主要负责人祝传兵,拟建设为一家从事乙醇汽油、柴油零售的三级加油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修订)、《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太湖县花冲加油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Ⅱ类简化程序第(1)条“成品油加油站建设项目”。2024年5月,该站向安庆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安全检查,并于2024年5月22日通过了审查,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的范围。2024年5月8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太湖县花冲加油站委托我公司对其加油站建设项目编制安全技术意见书。 评价组在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整理编制了《太湖县花冲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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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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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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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涛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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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胡涛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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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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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微微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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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飞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100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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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德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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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徐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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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胡涛、许微微、周飞、方新超、余志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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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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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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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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