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评价报告

安徽中恩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水性聚氨酯树脂和水性涂料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皖WH20240300010)

文字:[大][中][小] 2024/8/1     浏览次数: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中恩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水性聚氨酯树脂和水性涂料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编号:WH20240300010

行业类别

化工

评价类型

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乐路东侧丰草路与长乐路交口2号

项目简介

安徽中恩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14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乐路东侧丰草路与长乐路交口2号,法定代表人张文荣,主要从事基础化学原料、涂料、油墨、颜料、染料、密封用填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产品、密封胶、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新型膜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和化工产品、防火封堵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及塑胶表面处理等。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安徽中恩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乐路东侧丰草路与长乐路交口2号建设水性聚氨酯树脂和水性涂料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的5个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的回收套用的1种溶剂(丙酮)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2024年1月10日,受安徽中恩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陈明广

组长

S011032000110192001418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李祥兵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327

陈明广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418

赵明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1064

罗健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0774

潘国均

组员

S011032000110203000657

报告审核人

王斌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李祥兵陈明广赵明罗健潘国均

专家评审情况

通过审查

评价结论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现场开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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