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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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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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编号:RX24-GP-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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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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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平湖路与皖江大道交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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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内环西路东坤创新科技产业园1号楼5楼,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法定代表人为苏琪银。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企业的发展的需要,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平湖路与皖江大道交会处建设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拟建项目已于2024年4月15日(首次备案时间2023年12月15日)取得了由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340802-04-01-301264。项目占地约28亩,建设包括厂房、宿舍、实验室及办公室等,拟购置挤出机、杂质压差机、密炼机等生产加工和试验设备,建成20条色母高分子材料生产线。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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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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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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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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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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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娟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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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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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微微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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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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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张秀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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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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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保障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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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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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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