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安装的2台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4/5/29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复兴村

联系人

柳昊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铜陵电厂一期工程安装的2630MW超临界汽轮发电机组于2008年先后投运发电,其燃煤机组锅炉烟气脱硝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SCR),烟气中的氮氧化物与氨反应生成氮气和水,脱硝用氨由液氨制氨工艺提供。液氨属于易挥发的高毒物品,为克服使用液氨过程存在的安全性问题及持续运行的成本问题,铜陵电厂对脱硝液氨系统进行替代性改造,使用尿素水解法制氨,项目于2022831日(变更后)在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登记项目备案编号为(2205-340721-07-02-524799)。

项目在试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相关规定,为了解该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委托我机构对其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张斯虎、卢昭志、杨卿、朱学志

时间

2023.6.18-

6.19

企业陪同人员

柳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尿素、氨、碳酸钠、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尿素100%、氨100%、碳酸钠100%、噪声100%、高温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改建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尿素、氨、噪声、高温,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该项目生产类型归类于D441电力生产(火力发电)规定内容,确定国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试运行期间尽可能提高并持续保持生产运行的有效负荷率,以及进行异常开机等验证性试验,可及时暴露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硬件潜在的问题,此时可联合供货单位及防护设施安装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全方位的调试,可提高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运行裕度,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性能。

2、继续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指南》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5、结合前文针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性,建议参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整体纳入公司现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范围。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控评报告》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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