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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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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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振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及竹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皖安评RX24-GP-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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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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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内环南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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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振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23日,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环路3号,注册资本壹亿圆整,法定代表人为陆恒。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竹材采运;竹木碎屑加工处理;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振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及竹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属于新建项目,振丰环保公司租赁安庆市秦潭湖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庆市迎江区内环南路3号秦潭湖物流园的1#丁类仓库、2#丁类仓库、3#丁类仓库、8#仓库建设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及竹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包括1#丁类仓库、2#丁类仓库、3#丁类仓库、8#仓库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物流园内的其他建构筑物及今后的新改扩建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完成前期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设备安装等各阶段,前期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如项目的立项备案、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安全设施设计等),目前正处在试生产阶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合法手续,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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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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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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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0110320001102010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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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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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娟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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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颖 |
组员 |
1800000000300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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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微微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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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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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徐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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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4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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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安徽振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及竹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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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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