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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RX23-GP-202)

文字:[大][中][小] 2024/4/22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名称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编号:RX23-GP-202)

行业类别

电力供应企业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长丰县左店乡乡政府南

项目简介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对生物质能的应用,改善环境状况,减少资源的浪费,切实贯彻国家“三农政策”,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在合肥市长丰县建设一座以秸杆(小麦、玉米、水稻等秸秆)为主燃料的生物发电工程,并成立了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l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炉排锅炉和1台30兆瓦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的原料储运系统、燃烧系统、发电系统、热力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尘硝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2.25×108kWh。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许微微

组长

S011032000110202000975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组员

1800000000300366

方新超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0941

郭新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404

周飞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370

报告审核人

胡涛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周飞、许微微、徐颖、郭新姣、方新超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12月25日通过评审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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