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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皖安评20230300285)

文字:[大][中][小] 2024/4/19     浏览次数:    

信 息 表

评价报告名称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皖安评20230300285)

行业类别

风力发电行业

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北部

项目简介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9月09日,注册地位于宿州市灵璧县紫金城22幢1单元112号,法定代表人为许爱民。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提供风力发电、光伏太阳能发电的技术咨询;电力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新建升压站、12台4000kW和1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升压站(包括:综合楼、辅助用房、仓库、一次预制舱、二次预制舱、SVG、主变、事故油池)、12台4000kW和1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接入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今后的新改扩建工程不在本次的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完成前期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各阶段,前期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如项目的核准批复、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等),目前正处在试生产阶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36号201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合法手续,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

 

姓名

职务

职业资格证编号

项目负责人

郭新姣

组长

S011032000110201000404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方新超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0941

 

组员

S011032000110201000370

 

组员

S011032000110192001367

许微微

组员

S011032000110202000975

报告审核人

张秀娟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郭新姣、许微微、周 飞、方新超

专家评审情况

2023年10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洁源灵璧县灵北风电场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场开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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