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用人单位 |
安徽神舟电器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桐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缪金飞 |
|
企业简介 |
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彭建海、卢昭志、任鹏、董静 |
时间 |
2024.3.22、2024.3.25 |
|
企业陪同人员 |
缪金飞 |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电焊烟尘、噪声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电焊烟尘100%、噪声100%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进行采样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4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 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5)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
|
影像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