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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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桐城市宏峰木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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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桐城市新渡镇华东塑料城A区 |
联系人 |
郑长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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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木制品家具制造C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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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杨卿、刘根、任鹏、苏香燠、江文静 |
时间 |
2023.11.23、202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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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郑长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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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乙酸丁酯、木粉尘、噪声、环己酮、MD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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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苯100%、甲苯100%、二甲苯100%、乙酸乙酯10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00%、乙酸丁酯100%、木粉尘100%、噪声100%、环己酮100%、MDI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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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6.结论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木粉尘共设4个检测点,3个检测岗位。其中实木下料、板材下料、贴皮车间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木粉尘超标原因分析: 吸风式除尘风力太小 2)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4个检测点,3个检测岗位,检测结果各岗位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标准要求。 7.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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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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