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桐城市宜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3/12/28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

桐城市宜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桐城市新渡镇新渡村合安路西侧

联系人

殷宜春 13866600559

企业简介

用人单位:桐城市宜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宜春

   址:桐城市新渡镇新渡村合安路西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类型:其他仓储业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卢昭志、陈乐、余毅、江文静

时间

调查:2023.10.16

采样:2023.10.17

企业陪同人员

雷心茹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苯和二甲苯、二氯乙烷、甲醇、异丙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本次对分装点附近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甲苯、二甲苯和中转仓库附近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甲苯、二甲苯进行检测,共设18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分装点和仓库噪声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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