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用人单位 |
广德华合科技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长安路企业孵化产业园 |
联系人 |
李云义 13912770201 |
|
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广德华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长安路企业孵化产业园 行业类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生产产品及产量:年产5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赵明、胡沛源 |
时间 |
2023年6月17-18日 |
|
企业陪同人员 |
李云义 |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苯、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对苯二甲酸、乙二醇、MDI、噪声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空气中粉尘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空气中电焊烟尘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空气中氮氧化物进行检测,共设1个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本次对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次对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本次对空气中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次对空气中乙二醇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8)本次对空气中对苯二甲酸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气中化学有毒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9)本次对噪声进行检测,共设8个岗位,其中仅冲压工、注塑工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接触限值的要求。 冲压工、注塑工岗位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冲压设备与注塑设备固有噪声较大,且人员接触时间过长。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建议定期维修固有噪声较大的设备(如冲压、注塑),以降低其固有噪声,并督促噪声作业岗位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降噪耳塞,并督促其必须佩戴,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