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用人单位 |
安庆万轩玻璃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纬十三路与洪桥路交叉口 |
联系人 |
张15212927793 |
|
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安庆万轩玻璃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纬十三路与洪桥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张夜轩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40822MA2N3GDL6H 行业类型:玻璃制品制造 经营产品及产量:玻璃加工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韩曙、余毅、张斯虎、汪炎芬 |
时间 |
2023年6月19日 |
|
企业陪同人员 |
张夜轩 |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噪声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100%、噪声100%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结论 1)本次对磨边机旁的呼尘进行检测,共设1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铝材切割机旁的总尘进行检测,共设1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磨边机旁、铝材切割机旁、中空玻璃生产线清洗、中空玻璃生产线贴铝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卸片旁的噪声进行检测,共设5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建议 1)用人单位铝材切割工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虽未超标,但是噪声检测值达到85dB(A)以上,用人单位应督促铝材切割工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2)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