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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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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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302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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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化工工程、化学原料和制品制造企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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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与华佗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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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平,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与华佗路交叉口,注册资本陆亿圆整,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从事碳基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等。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建设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以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甲醇为原料,配套煤气化装置得到合成气并分离得到CO和氢气,经乙醇合成,形成年产60万吨乙醇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已办理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修订)、《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甲醇(序号:1022)、氮[压缩的](序号:172)、氧[压缩的](序号:2528)、丙烯(序号:140)、氢氧化钠溶液(序号:1669)、盐酸(序号:2507)、次氯酸钠溶液(序号:166)、过氧化氢溶液(序号:903)、吡啶(序号:98)、硫酸(序号:1302)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产品乙醇(序号2568),副产品乙酸甲酯(序号2638)、硫酸(序号:1302)、重组分(序号2828),二甲醚(序号479)、一氧化碳(序号2563)、氢气(序号1648)、二氧化碳[压缩的](序号642),中间产物驰放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序号:2564)、硫化氢(序号1289)、吡啶(序号98)、乙酸乙酯(序号2651)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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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孙红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夏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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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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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祥兵 |
组长 |
S01103200011019200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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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0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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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健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200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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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 |
组员 |
S011032000110203000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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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国均 |
组员 |
S01103200011019200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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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陈明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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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李祥兵、王斌、罗健、赵明、潘国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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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情况 |
2023年2月11日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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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 (1)本项目厂区分为北厂区和南厂区,其中北厂区位于碳鑫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东侧,该片区域属于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北市临涣化工园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认定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的批复》(皖政秘[2021]93号)文件内容,淮北市临涣化工园区属于第一批安徽省化工园区。南厂区位于碳鑫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南侧,该片区域属于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北市临涣化工园区)拟扩区红线范围内,目前扩区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本项目南厂区选择符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355号)第十三条“在扩区实施期内,可在拟扩区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项目投产前化工园区应通过认定”的规定。 2022年5月17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出具本项目用地《证明》,明确本项目选址位置符合基地规划。本项目选址符合《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安监三[2012]120号)中:“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进入化工基地、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的规定”。 2020年12月29日,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表》(编号:2020-340664-25-03-040236),同意本项目备案。 2022年6月16日,碳鑫公司因市场需要,向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关于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备案表中建设内容补充的说明请示》,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补充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同意补充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020-340664-25-03-040236)补充建设内容及规模。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产业布局符合规划政策的相关规定。 (2)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发改委令第29号),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与第三类淘汰类。 依据《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性目录》(试行)(淮煤基管[2021]22号),本项目生产产品未列入禁止部分、限制和控制部分,符合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性项目政策。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第二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第19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应急厅[2020]38号),本项目拟采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类。 (4)本项目选用的神宁炉干煤粉加压气化技术属于气流床气化,除具有干煤粉气化技术氧耗低、煤耗低、煤种适应性广等一系列优点外,其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煤种适应性强、气化炉生产能力大、操作压力高;②采用嵌套式组合烧嘴;③高效的合成气洗涤系统;④无相变膜式水冷壁系统保障水冷壁使用寿命更长;⑤气化炉外壳及环形空间侧的水冷壁管抗腐蚀性强;⑥采用先进成熟的DCS和SIS仪表控制系统;⑦单炉外排水量低,外排水量较同类型气化技术低30%左右;⑧主烧嘴使用寿命长。 本项目变换冷却工段选用Co-Mo系耐硫触媒;变换炉采用等温变换炉;煤气中自带的水蒸汽含量可以满足本装置变换的要求,不再另外补充;余热回收采用换热式工艺。 采用低温甲醇洗工艺脱硫脱碳及脱微量杂质,对合成气中硫化氢和有机硫都有较高的净化度,保障装置的长周期稳定运行,降低装置的生产成本。同时,由于低温甲醇对硫化氢和CO2的吸收能力强,溶液循环量小,可以有效降低设备尺寸,节约投资和能耗。 硫回收采用WSA工艺,流程成熟、简单,硫回收率较高,同时还能副产中压蒸汽,运行成品低。 以上工艺工艺技术由提供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工艺包, 本项目乙醇装置采取二甲醚法制乙醇,该工艺由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使用相同工艺的10万吨/年煤制乙醇装置于2016年底在陕西兴化集团建成投产,并于2017年1月11日打通流程产出纯度为99.71%的合格无水乙醇产品,目前装置运行良好。另外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工艺建设50万吨/年煤基乙醇项目已完成施工,目前正在试生产阶段。 因此,本项目各产品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安全、可靠。 (5)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与五大类场所的间距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外部防火间距满足《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428-202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等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所在厂区功能分区合理,内部设施防火距离符合《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428-202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等规范的要求。 碳鑫公司如认真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与建议,在以后的设计过程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则: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碳鑫科技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的结论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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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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