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3/7/10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

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8号

联系人

海威:13851804956

企业简介

用人单位: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8号

法定代表人:吴学平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40800MA2Q45X0XG

行业类型: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经营产品及产量:吉非替尼中间体10吨/年;达沙替尼中间体5吨/年;吉非替尼中间体侧链10吨/年;阿法替尼中间体10吨/年;埃罗替尼中间体10吨/年;拉帕替尼中间体10吨/年。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汪炎芬、韩曙、陈乐、张斯虎

时间

2023年4月18日-19日  

企业陪同人员

海威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氯甲烷、氮氧化物、氢氧化钠、氯化氢、肼、甲醇、乙酸、甲苯、氨、乙酸乙酯、二甲基甲酰胺、硫酸、硫化氢、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二氯甲烷100%、氮氧化物100%、氢氧化钠100%、氯化氢100%、肼100%、甲醇100%、乙酸100%、甲苯100%、氨100%、乙酸乙酯100%、二甲基甲酰胺100%、硫酸100%、硫化氢100%、粉尘100%、噪声

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检测所检二氯甲烷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2)本次检测所检氮氧化物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检测所检氢氧化钠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本次检测所检盐酸(氯化氢)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本次检测所检肼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6)本次检测所检甲醇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次检测所检乙酸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8)本次检测所检乙酸乙酯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9)本次检测所检甲苯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0)本次检测所检二甲基甲酰胺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1)本次检测所检氨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2)本次检测所检硫酸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3)本次检测所检硫化氢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4)本次检测所检粉尘岗位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15)本次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接触噪声岗位的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生产车间增设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保障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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