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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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
安徽钟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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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12号安徽金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南侧 |
联系人 |
黄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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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特种胺新材料中试装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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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主要开展特种胺JD-200、JF-1000的中试生产。 特种胺JD-200主要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制备风力发电叶片、人造水晶粘结剂以及油田助剂等,风电领域是JD-200的第一大应用行业;特种胺JF-1000是重要的燃油添加剂,可以作为汽油清净剂的有效成分,起到清净和分散的作用,加入车用汽油中既能抑制燃油系统内部沉积物的生成,又能将已生成的氧化沉积物迅速分散、清除,进而保障汽车发动机动力性正常发挥,使燃油的燃烧性能得到改善;使汽车尾气排放中的污染物大大降低,从而起到净化城市空气,减少碳排放以及节油的作用。 国内基于“双碳”政策和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的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风电作为洁净零碳能源装机量将继续增长,中国风电行业对环氧固化剂用特种胺需求将以12.2%复合增长率增长。国家鼓励推广使用汽油清净剂,如果未来国内所有燃油均使用燃油添加剂,可实现节油950万吨,预计可减排800多万吨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特种胺新材料需求旺盛,市场供给不足,为了尽快推进特种胺新材料产业化,拓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项目拟建特种胺新材料中试装置,中试装置将用于验证小试工艺的可行性,以及生产前期市场推广用特种胺产品。 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12-340600-04-01-3453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2年12月,安徽钟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特种胺新材料中试装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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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张斯虎、刘根、钱立德 |
时间 |
2022.12.1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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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黄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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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氨、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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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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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第26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C266小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严重”类。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若后续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够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佩戴监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进行有效控制,则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的要求,形成书面预评价报告备查,应编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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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预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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