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安徽三旺化学有限公司4万吨/年合成树脂、油漆油墨及水性涂料产品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3/5/29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安徽三旺化学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勇进路以北,霞虹路以东的7号地块

联系人

吴一

项目名称

4万吨/年合成树脂、油漆油墨及水性涂料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简介

为了进一步健全产品体系,拓展产品线的应用领域,该公司在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安徽三旺化学有限公司,建设4万吨/年合成树脂、油漆油墨及水性涂料产品建设项目。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期方式推进,共分两个阶段:一期和二期。本项目为一期项目,涉及1.2万吨/年丙烯酸树脂、0.1万吨/年聚酯树脂、0.25万吨/年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及分散体、0.1万吨/年油漆、0.1万吨/年油墨和0.2万吨/年水性汽车涂料等产品,共计产能1.95万吨/年。

2022年,该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均已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余毅、祁冬东、韩曙

时间

调查:2022.5.28

检测:2022.6.8-102022.7.22-24

企业陪同人员

吴一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二甲苯、甲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甲醇、正丁醇、异丙醇、环己酮、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酰胺、邻苯二甲酸酐、对苯二甲酸、甲乙酮(2-丁酮)、甲醇、氨、氢氧化钠、盐酸、过氧化氢、无机粉尘(炭黑、膨润土、碳酸钙、滑石粉、白炭黑等)、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采样和检测,该项目所有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粉尘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采样和检测,该项目所有岗位接触粉尘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高温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该项目所有岗位的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4)噪声检测结果评价

经现场检测,该项目各岗位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2-2020)的要求,为接触氨的作业人员配备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P-K-1过滤件:防护氨及氨的有机衍生物),并在日常作业中督促工人正确佩戴;

2、建设单位应在合成树脂车间和仓库等使用或存放氨水的区域设置红色警示线,同时应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中相关要求,在氨的使用、储存场所宜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或者根据实际情况为作业人员应配置移动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

3、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检查,按周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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