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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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40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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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市金富春化纤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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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评价对象:安庆市金富春化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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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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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金富春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1月02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内环南路19号,法定代表人为方卫。经营范围包括功能性差别化纤维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公司现有员工9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6人,生产车间74人,明确了综合部为日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环保及消防等管理工作;配备有1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兼职安全员。 (1)生产经营合法性情况 2019年01月02日,该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方卫,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内环南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MA2TD1LM4K。本项目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令修正)实施前建成投产,且安庆市金富春化纤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庆应急[2019]105号)要求,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计核查或安全现状评价,故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在业务受理之前,我公司对企业进行了风险分析及合同评审,确认符合要求后于2021年4月2日签订《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合同书》。 (2)公司用地合法性情况 该公司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产权证,证书编号为:皖(2019)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47706、0046863、0046864、0046876、0046879、0046880、0046923号,皖(2021)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52820至0052823号,详见附件中的土地产权证。 (3)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情况 本项目属于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发改令第2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1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生产工艺为国内同行业的通用工艺,工艺成熟、可靠,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本项目已于2019年8月15日取得了安庆市迎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表(迎发改[2019]117号),备案编码为:2019-340802-28-03-020342。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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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 |
项目组长 |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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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 及任务 |
方新超(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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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姣(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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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张秀娟(安全评价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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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朱国安(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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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胡涛(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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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夏炎(安全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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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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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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