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评价报告

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0122 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500221)

文字:[大][中][小] 2022/12/9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500221

项目名称

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0122 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0122 万吨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类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坚蒙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Jean-Luc Vilde,公司地址位于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16号,总用地面积131239m2。主要从事光固化引发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修订])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装置在建成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本项目已完成了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审查、施工安装、试生产(使用)专家审查、安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试生产(使用)方案专家论证等阶段工作,设计的安全设施已落实到位,并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有效。

2022年4月10日,受艾坚蒙(安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装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即组建项目评价组开展工作,项目评价组认真分析研究了有关资料,多次实地查看现场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且与建设单位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多次意见交换,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细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报告。

项目备案:

①2019年10月24日在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备案编号:2019-340877-26-03-024601。

②2020年3月,本项目通过了安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条件审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庆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8号)。

③2020年7月,本项目通过了安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庆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7号)。

机构与定员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95名,主要负责人1名,安全员4名。

项目组

项目组长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施腾龙(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潘国均(安全评价师)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审核人

胡玲燕(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施强(安全评价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81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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