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2/10/27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安庆市大观区腈北路52号

联系人

 

项目名称

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涤纶增强丙烯酸酯板材10吨/年、初教六飞机舱罩100架/年、有机玻璃制品50吨/年、PE袋100万条/年

建设地点:安庆市大观区腈北路52号

用地面积:1570㎡

投资总额:总投资 947.44 万元

行业分类: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C3743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张斯虎、施腾龙、汪炎芬

时间

2022.5.20

2022.5.24-26 

 

企业陪同人员

刘俊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甲基丙烯酸甲酯100%、粉尘100%、噪声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其他粉尘、噪声、高温,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文件,该项目属于第三条第二十五款第四项(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建设项目。

2、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采用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生产装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分区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辅助用室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其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但存在不足预聚区排风装置排风效果不佳。

5、防护设施: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了防护设施,进行了维护检修,符合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各成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现场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要求,但仍存在不足,例如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不规范。

7、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要求为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配备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方面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安庆市曙光军工有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但仍存在不足,例如曙光军工虽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但是档案内容尚不完善。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1、预聚区通风换气较差,建议调整预聚区排风口装置长度。

2、建议建设单位应急物品存放在应急柜中,并加强对应急柜的维护管理。

3、建议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安排退休员工离岗检查并留员工签收证明存档。

4、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如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报告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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