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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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省克林泰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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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勇进路3号 |
联系人 |
张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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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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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省克林泰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董文龙,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勇进路3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主要从事高分子废弃物热裂解技术研发,废旧轮胎、再生燃油、再生炭黑、再生金属的生产与销售企业。 安徽省克林泰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庆市大观区投资建设了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其原方案中布置有轮胎破碎系统,在施工图阶段,根据实际设备尺寸进行布置,无足够空间用于布置破碎系统,因此取消了该系统,生产中所需的轮胎原料,皆由场外破碎完成后送入场内备用。此外原设计8条裂解生产线,经工艺包方核算后建设7条生产线即可满足6万吨/年的设计生产能力,故取消了一条裂解生产线。 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克林泰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开始进入试生产阶段。 试运行至今,各装置运行平稳、设备运转正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高度自动化,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减少人员接触时间,各装置及管道等采用密闭化处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处理,产生的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建设单位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督促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 建设项目现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产能的80%,试运行至今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该项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均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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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余毅、张斯虎、赵明、卢昭志 |
时间 |
2022.3.27-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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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张铭、蔡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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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乙烯、庚烷、辛烷、萘、氢氧化钠、氧化钙、烷烃、烯烃、无机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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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100%、粉尘10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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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苯乙烯、庚烷、辛烷、萘、氢氧化钠、氧化钙、烷烃、烯烃、无机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等,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2021年3月12日)文件,该项目属于第三大类第三十条(废气资源综合利用业),确定安徽省克林泰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密闭化、管道化、自动化,生产装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分区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辅助用室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其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防护设施: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了防护设施,进行了维护检修,基本符合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各成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现场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39800.2-2020)的要求为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但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均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2、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4、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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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控效报告》评审,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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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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