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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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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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湖西路1号 |
联系人 |
康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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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5100t/a氨基甲酸酯系列、3000t/aN-烷基哌嗪系列建设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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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上海奇想青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庆高新区化工园全额投资成立的子公司。 中拓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复膜胶、7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3200吨纳米材料、2万吨水性漆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项目主体及配套工程,水性复膜胶19209吨/a(CT-1506产品、CT-3089产品、CT-3093产品),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44820吨/a(D系列产品);氧化钛200吨/a,纳米硅酸锂3000吨/a;水性漆20000吨/a(11系列产品)生产线。二期建设:水性复膜胶10791吨/a;及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25180 吨/a生产线,二期建设不涉及主体及配套工程,仅在甲类车间进行生产线安装。 一期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于2021年7月工程施工完毕,2021年12月1日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复膜胶、7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3200吨纳米材料、2万吨水性漆建设项目(一期)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试运行至今,各装置运行平稳、设备运转正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高度自动化,设置DCS控制系统,减少人员接触时间,各反应釜、储罐以及管道等采用密闭化处理,产生的有毒物质的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处理达标后排放,投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处理。建设单位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督促职工认真学习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 建设项目现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产能的80%,试运行至今未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该项目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均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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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余毅、祁冬东、赵明 |
时间 |
2022.3.2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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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康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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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氨、盐酸、氢氧化钠、甲醛、硫酸钡、氢氧化锂、无机粉尘(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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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化学因素100%、粉尘100%、噪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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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氨、盐酸、氢氧化钠、甲醛、硫酸钡、氢氧化锂、无机粉尘(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等,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2021年3月12日)文件,该项目属于第三大类第十四条第6项(涂料制造),确定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性复膜胶、7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乳液、3200吨纳米材料、2万吨水性漆建设项目(一期)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密闭化、管道化、自动化,生产装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分区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4、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辅助用室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其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防护设施: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了防护设施,进行了维护检修,基本符合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各成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现场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39800.2-2020)的要求为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安庆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但主要负责人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污水处理站加药处设置一台冲淋洗眼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在15m范围内,并保持水压正常。 2、主要负责人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未进行离岗检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离岗员工离职时应要求职工签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并存档。 5、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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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该《控效报告》评审,评价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留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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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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