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全评价报告

望江县高士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124)

文字:[大][中][小] 2022/4/28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20200124

项目名称

望江县高士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望江县高士加油站

项目类型: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内容:

望江县高士加油站(以下简称“高士加油站”)始建于2008123日,原主要负责人胡江涛,现变更为翁剑雄,经营地址位于望江县高士镇武昌村(安九公路旁),占地面积543㎡,站内土地为自有,是一家从事乙醇汽油、柴油零售的二级加油站。

站内按功能区划分为储罐区、加油区、站房区、辅助区四个区域。

1)储罐区:储罐区布置在站区的北侧,设汽油、柴油双层埋地储罐3台,其中:130m³(95#)汽油储罐,150m³(92#)汽油储罐,150m³(0#)柴油储罐。该站设有汽油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卸油点位于储罐区西南侧,通气管口位于储罐区西侧。

2)加油区:加油区布置在站区中部,设置钢结构罩棚1座,投影面积440m2,净空高6m;加油岛上设4台(92#/95#92#/95#0#/95#92#/0#)双枪双油品自吸式加油机,设有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0#/95#92#/0#加油岛之间设有防爆尿素加注机1台。

3)站房区:站房位于站区中部,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93.4m2,一层设置有配电间、值班室、营业厅、楼梯,二层设置有办公室、值班室、杂物间。

4)辅助区:站区南侧设有洗车机一座,东侧设有厕所(现闲置)和发电机间。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5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望江县高士加油站于2022214日委托我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以及时换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项目组

项目组长

罗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胡玲燕(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潘国均(安全评价师)(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编制人

罗健(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王斌(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孙红敏(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夏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3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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