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评价报告

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1000007)

文字:[大][中][小] 2022/1/21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1000007

项目名称

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安全技术意见书

项目内容:

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选址于太湖县晋熙镇湖滨村(外环北路新105国道与清风路交叉口),由安徽省燎原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加油加气站拟建设为一座从事乙醇汽油、柴油、天然气零售的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34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庆安监化[2015]12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加油部分)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第Ⅱ类简化程序第(1)条“成品油加油站建设项目”。且于2021年9月9日,该站取得了安庆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简化程序安全审查表。

项目备案:

2021年8月30日,该站取得了由太湖县商务局出具的关于太湖县晋熙镇燎原加油站布点规划的函[太商内贸函字(2021)47号]。

2019年12月23日,该站取得了由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太湖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9-340825-52-03-033739)。

2021年8月31日,该站取得了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名称登记通知书(皖安)市监名登字[2021]第166号,同意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太湖县燎原加油加气充电站。

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太湖县相关规划要求。

 

项目组

项目组长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高级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李祥兵(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编制人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现场勘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12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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