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全评价报告

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0800081)

文字:[大][中][小] 2022/1/21     浏览次数:    

评价报告编号No:皖安评20210800081

项目名称

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评价对象: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原料药及制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类型: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内容:

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安庆)”)成立于2020年9月29日,与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安庆三喜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同属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潘和平,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地址位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从事原料药和制剂生产、销售的企业。该企业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医药制造业C27”,所生产的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中第2.0.1条文说明中《表1精细化工产品分类》及《表2精细化工产品分类举例》中的医药类(序号15)。

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拟租赁普林斯(安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南角土地新建原料药车间(甲类)、精烘包车间(甲类)、制剂车间(丙类)、埋地罐区三(甲类)、甲类库三(甲类)、甲类库四(甲类)、丙类库三(丙类)、辅助用房二(丁类)、动力中心三(丁类)、循环水池四、控制室(丁类)、制药综合楼和部分配套公用设施用于原料药及制剂项目工业化生产。2021年10月18日,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本项目《备案表》。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辨识,本项目生产的8个产品和1个副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另一副产品(26.8%盐酸)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的回收套用的7种溶剂(二氯甲烷、甲苯、乙醇、四氢呋喃、甲醇、乙酸正丁酯、和异丙醇)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安全条件评价。

2020年10月19日,受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安全条件评价工作

项目组

项目组长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评价人员

及任务

 

余志德(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收集资料、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祁冬东(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周飞(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收集资料、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钱晨(安全评价师)

(现场勘查、整改复查)

报告编制人

陈明广(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罗安平(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田莉娟(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赵明(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

现场照片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