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文字:[大][中][小] 2022/1/21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

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迎江工业园区

联系人

孔艳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德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高档织物面料的纺织染色、印花和经营,纺织品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年生产规模达到4000万米印染高档服装面料,公司产品销售策略为国内外订单生产,以外销出口为主,成为国内外高档品牌服装经销商面料的生产基地。企业20211-10月完成产量 2626.77万米,公司实现产值3.53亿元,销售收入3.34亿元,出口创汇46711万美元。

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皖安监健函【201760号文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摸底工作场所可能对工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形成法定职业病的因素之现状,现委托我机构对其作业场所进行综合科学的评价,并出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刘根、杨卿、张斯虎、马志远、余毅、钱立德

时间

2021.9.15-10.11 

企业陪同人员

潘雅芝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酸、氨、硫化氢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噪声93.8%、粉尘100%、氢氧化钠100%、过氧化氢100%、硫酸100%、氨100%、硫化氢1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德生纺织印染(安庆)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整改性建议

1、联跨厂房整体倚靠东西两端设南北走向物流全贯通通廊作为主要通风洞口,厂房多隔断,生产设备居中布置且体积较大,使得贯穿作业现场的自然风受阻,且厂房屋脊采光窗未有效开启。主体生产机组中大量存留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溶液,导热油加热熏蒸使其气雾化,用人单位现仅依存集气外排方式无法处理大量有害蒸汽。

则有以下建议:

①厂房屋脊采光窗应全部开启或按比例开启,用于改善车间自然通风,同时利于热压差将高温高湿环境热空气加速外排;

②必要时可增加机械通风装置。工人操作位置相对固定处,宜设置可调节的局部送风。

2、翻缝区主要将捆扎的原材坯布打散后连接,打散期间坯布浮表棉尘飞扬,瞬时粉尘浓度较高;该区域虽窗口敞开,轴流风机运行,但该风机风量不足以改善现场整体情况。

则有以下建议:

①翻缝区打散作业点应设置收尘机组,保障打散期间坯布浮表棉尘得到有效收集;或设排风设施加速现场含尘气体外排。

②配发防护等级不低于KN95的呼吸防护用具,同时增配卫生服、护目镜、披肩帽等劳保用品。

3、用人单位硫酸罐、碱回收罐区域共用一洗眼器,但该洗眼器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参照《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1部分:技术要求》(GBT 38144.1-2019)及《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144.1-2019),保障固定式洗眼器设计安装应在工人作业半径15米范围内设置冲淋洗眼装置,并要求应急救援装置附近无障碍物,保障工人10秒钟能到达,洗眼器流量应为0.2-0.3升每秒,喷淋器流量应为2.0-3.0升每秒,工作压力为0.2-0.4Mpa。

4、污水处理站处理设备密集,可能存在部分场所通风不良,建议于人工频繁停留处所加强通风;同时应增配四合一气体检测仪(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至少两台,用于日常清淤作业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正确配用可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有潜在危险,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有效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5、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2.持续改进性建议

1、建议应用新型环保染化料和助剂,用无毒或低毒的染化料和助剂代替有毒、高毒的染化料和助剂。

2、化料间整体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加料工位应设置有效的集气外排装置,避免作业人员吸入过量粉尘和毒害气体。作业人员在染化料分称、装桶、分送过程中应配戴手套、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操作结束后,染化料和的包装应及时加盖或密封。操作工应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和工作服,班后洗澡,避免将毒害物质带入生活场所。

3、工作场所应及时清扫,清除积尘。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车间地面、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等表面的积尘,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

4、作业场所存在噪声超标点/岗位,用人单位应做好针对该岗位作业人员劳保用品正确佩戴情况的监督工作。

5、用人单位酸碱等化学品(室外供槽车装卸)储罐应设置固定式密闭卸料口,避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6、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7、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对每个劳动者在上岗前都要进行系统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应按照预案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形成演练记录,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8、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2024年应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9、用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爱护防护设施的意识,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员工的岗位责任制,经常维护、检修,定时检查通风的运行状况,定期测试其功效,有效地对生产现场实施管理工作保障能够充分发挥通风放毒等技术措施的功能,降低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的侵害。

10、用人单位应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

3.预防性告知

1、职工上岗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不得招聘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环境作业。

2、继续加强与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

3、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4、于以后改扩建、技术革新等情况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进行布置、设计。并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今后应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属于近五年国家或省推广的,且优先实现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

6、职业病防护设施是用来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根本方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若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落实不到位,职工长期于此环境作业,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即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7、个人防护用品亦是预防从业人员免遭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所采取的劳动防护措施。虽然职业病防护设施能够消除或减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但企业作业场所情况复杂、工艺条件多样,部分作业场所难以或采取的防护设施效果不明显,此时则需要使用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健康。针对需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而未使用的作业场所,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及提高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8、在存在职业病防护设施,且已为职工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同时,还需加强监督管理。若空有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职工作业之前不开启(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则形同虚设,同时还会麻痹管理人员,长时间则可能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增加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该《现评报告》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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