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安徽省大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文字:[大][中][小] 2021/12/14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

安徽省大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安徽省潜山市源潭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徐林霞

企业简介

 

安徽省大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13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潜山市源潭镇经济开发区2幢,法定代表人为徐林霞。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模板、包装板、芯板、木方板、刷制品专用包装板、刷制品专用木制嵌条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徽省大欣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杨卿、彭建海、马致远

时间

 

2021.10.28

企业陪同人员

徐林霞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木粉尘、甲醛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粉尘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2个检测点,其8小时加权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生产场所空气中甲醛进行检测,共设2个岗位、2个检测点,其岗位8小时加权浓度均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生产场所中存在的噪声进行检测,共5个检测岗位、5个检测点,其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在涂胶,热压工序设置吸风罩。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噪声耳塞,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应对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的密封性,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办公区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生产区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