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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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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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霞虹路7号 |
联系人 |
方龙玖1395655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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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塑剂装置循环产业链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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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霞虹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女贞路以北、丹桂路以西地块。成立于2017年7月,是由安庆盛峰化工有限公司重组而成。该公司投资16189.16万元在原有年产25万吨增塑剂生产装置的基础上实施增塑剂装置循环产业链建设项目。5万吨/年苯酐生产线为增塑剂装置循环产业链建设项目的附属工艺环节(苯酐为增塑剂原料),现针对5万吨/年苯酐生产线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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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黄炜、胡沛源、陈乐 |
时间 |
2020年11月17日至19日;2021年5月19日至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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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李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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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萘、碳酸钠、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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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一、生产单元 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该企业苯酐装置操作工、包装工接触的有毒物质浓度和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二、公辅单元 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该企业尾气蓄热氧化焚烧装置操作工、化验工、装卸工接触的有毒物质浓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限倍数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机动部巡检工接触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要求。 机动部巡检工噪声超标原因分析: 风机房设备固有噪声较大,人员接触时间较长。 建议风机房密闭降噪,缩短人员接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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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通过对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结论如下: 1、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萘、马来酸酐、邻苯二甲酸酐、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高温等,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第三类第十四条第1项(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的规定,确定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塑剂装置循环产业链建设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2、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该项目采用较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采用机械设备结合手工作业,生产装置依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分区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辅助用室按照要求进行建设和设置,其建筑结构、照明、通风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防护设施:该项目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设置了防护设施,进行了维护检修,基本符合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根据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明确了各成员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现场配备了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按照《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的要求为该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配备了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方面符合要求。 8、职业卫生管理: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并基本落实到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较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危害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防护方面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1、休息区应增设淋浴器数不得少于3个; 2、化验室应增加通风橱,采用上下拉门,内部设抽风系统,管道连接至有毒气体净化装置;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2024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应在竣工验收后30内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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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一、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皖)卫职技字[2021]第25号合法有效。 二、安徽瑞祥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控评报告》(21KP9134080079010353X5013号)评价目的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程序完善;工程分析较全面,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对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评价,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基本可行,结论正确。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安徽力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新建各类作业场所建立有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设置有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防护效果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建议: (一)《控评报告》 1、按照评价范围内的生产工艺,进一步完善各种物料的调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评价。 2、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的分析评价,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与分析评价。 4、完善现有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分析评价。 5、完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控制因素及控制措施的分析评价。 6、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及现场调查的影像佐证资料。 (二)建设单位 1、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栏、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保养,保障正常使用。 4、教育培训员工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管理。 结论: 1、同意通过《控评报告》评审。 2、建设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控评报告》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形成书面报告,由企业组织验收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通过验收。 报告书编制单位要认真按照评审中提出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建设单位完善相关验收资料,并留存备查,同时要按照《控评报告》和评审中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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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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