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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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桐城市宜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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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桐城市新渡镇新渡村合安路西侧 |
联系人 |
江国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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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桐城市宜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国高 地 址:桐城市新渡镇新渡村合安路西侧 行业类型:有限公司 生产产品:其他仓储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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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刘根、杨卿、马志远、卢昭志 |
时间 |
2021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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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叶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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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苯和二甲苯、二氯乙烷、甲醇、异丙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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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分装点附近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甲苯、二甲苯和中转仓库附近空气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甲醇、正丁醇、溶剂汽油、环己酮、甲苯、二甲苯进行检测,共设18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分装点和仓库噪声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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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为员工配备防毒口罩。 2)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容应包括: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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