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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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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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城西路88号 |
联系人 |
张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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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用人单位:安徽诺全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志刚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城西路88号 行业类型:有限公司 生产产品: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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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人员名单 |
余毅、杨卿、许铭坤、马志远、卢昭志 |
时间 |
2021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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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 |
赵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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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甲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醇、正庚烷、氢氧化钠、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氨、氯气、盐酸、苯酚、四氢呋喃、正己烷、镁、硫酸、二氯甲烷、丙酮、乙腈、异丙醇、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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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1)本次对三层反应釜旁附近空气中甲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醇、正庚烷、氢氧化钠、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氨、氯气、盐酸、苯酚、四氢呋喃、正己烷、镁、硫酸、二氯甲烷,二层反应釜旁附近空气中氯气、甲苯、乙酸、氢氧化钠、二氯甲烷、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氨、甲醇、乙酸乙酯、正庚烷、四氢呋喃、丙酮、乙腈、盐酸,一层清洗间附近空气中甲苯、甲醇、四氢呋喃、乙酸、硫酸、异丙醇、乙腈、丙酮、盐酸、二氯甲烷、氨、氢氧化钠、正庚烷、乙酸乙酯、氯气和甲类仓库二附近空气中乙酸乙酯、异丙醇、正庚烷、丙酮、甲苯、甲醇、乙酸、四氢呋喃、苯酚、二氯甲烷进行检测,共设55个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2)本次对三层反应釜旁、二层反应釜旁、一层清洗间和一层室外各类泵区噪声进行检测,共设4个检测点,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声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本次对三层反应釜旁和二层反应釜旁高温进行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高温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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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应对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保障设备的密封性,建立维护检修档案。 2)应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作业工人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况,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6)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DB34/T 2751-2016)进行职业健康基工作评估,对不符合项目和基本符合项目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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